集团公司风险如何防范?
2022-11-26 10:05:21 853次浏览
(一)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内部风险制度,降低经营风险
集团公司应该根据业务规模和实际能力及发展战略目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风险管理的执行提供充足、可靠的依据,限度地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针对我国大多数集团公司风险管理缺乏统一管理机制的现状,集团公司应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和专业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定位,从组织机构方面解决集团公司没有集中进行风险控制的局面。集团公司可通过设立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落实机构职责,充分发挥风险管理机构的职能,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二)建立集权式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财务风险管理
实践证明集团公司的发展壮大必然要求资金管理的集中化,特别是规模较大的集团公司,容易因较长的管理链,造成规模扩张与资金供应能力不相称,各成员自行其是,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集团公司只有采取集权管理,才能控制重大风险和保障企业战略实施。集团公司总部应统一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资金,要强化成员公司的资金管理意识,调剂和平衡集团内部资金,加强对成员公司的财务监控能力,减少外部贷款的规模,降低集团财务费用,从而达到控制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等目的。为了强化集团总部对风险的控制力,集团公司总部要以资金投资的集中管理为重点内容,将风险防范渗透于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提高资金与资产的运作效率,并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实施预算管理等几方面的工作。
(三)加强集团公司信息系统建设,优化风险管理的手段与方式
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需要众多管理层级的信息,建立健全与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相适应的信息化控制流程,提高信息数据输入与输出效率,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并有效地克服对信息的人为破坏,可以为整个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减少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同时,集团公司应运用适合本集团的手段与方式来执行内部的风险管理,注意正确处理风险管理点和面之间的关系,提高集团公司风险控制能力和管理效率。
(四)构建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改进风险测量方法
风险评估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在目标设定方面,集团公司应经常开展风险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并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在风险识别方面,集团公司要努力多方面的信息,努力识别与实现集团公司控制目标有关的内外部风险;在风险分析方面,集团公司应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等进行描述、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重要性水平的,然后尽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风险管理的重点;在风险应对方面,集团公司要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在应对策略的使用上,集团公司应结合使用风险规避、风险承受、风险降低、风险分担等策略,而不是孤立使用某一种策略。另外集团公司也要与时俱进地改进风险的测量和评估方法,在风险的测量和评估方法方面,集团公司可以综合采用客观概率法、主观概率法、回归分析法等方法,以期求得更的风险测量结果。
(五)建立健全长短期相结合的财务预警分析体系,提高集团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集团公司要根据自身情况,分别对集团公司本部和下属子公司制定具有差异性的风险考评指标,努力建立健全长短期相结合的财务预警分析体系。这些指标中应至少包括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财务风险预警模型,以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财务预警可以采用单变量分析也可以采用多变量分析模型,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及早发现集团公司财务危机的征兆。另外,集团公司不仅要建立短期财务预警系统,加强对短期财务风险的预警,更要建立长期财务预警系统,做到居安思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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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⑵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⑶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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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申报期限。⑴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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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新征用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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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相同,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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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税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耕地占用税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耕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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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相同,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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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种的申报期限1、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以、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2、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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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⑵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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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税纳税申报期限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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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申报期限。⑴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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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车船税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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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种的申报期限1、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以、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2、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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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种的申报期限1、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以、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2、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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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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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相同,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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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税纳税申报期限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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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种的申报期限1、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以、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2、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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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⑵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⑶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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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新征用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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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⑵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⑶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